根據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暫行方法》(教財函[2019]104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獎勵對象: 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中特別優秀的在校學生。
目的: 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實踐,提升自身綜合素質。
國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政治思想: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遵紀守法: 遵守法律法規、《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及學校規章制度。
品德: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綜合表現: 在校期間學習成績、道德風尚、專業技能、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特別優秀。

年級要求:
必須是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的學生。
成績表現要求(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直接申請: 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同一專業前5%(含5%)。
破格申請: 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同一專業前30%(含30%),且在道德風尚、專業技能、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有特別突出的表現。此類申請者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
不具備資格: 學習成績排名未進入前30%。
獎勵標準: 每生每年6000元。
評審頻率: 每學年評審一次。

核心要點總結:
硬性門檻: 中國籍、二年級及以上、成績排名前30%。
關鍵區分:
排名前5% 可直接申請。
排名前5%-30% 需有“特別突出”的佐證材料。
獎勵豐厚: 每年6000元,一次性發放。
冀公網安備13010502002403